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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城区派驻纪检组严把“三关”筑牢预防腐败高墙

发布日期:2018-01-02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 宿城区纪委 字号:[ ]

  宿城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围绕主业主责,擦亮监督探头,建立“三关”,规范权力有效运行,致力预防腐败现象发生,筑牢预防腐败高墙。

  针对漏洞“设关”。一是增设“关口”。在财政资金管理、选人用人、公共事务管理、公共资源交易等重要领域或环节加快制度创新,探索建立了重大决策听证制度、新任领导干部“诺廉、核廉、考廉”制度等12项。二是分解权力。认真落实党政正职“三个不直接分管”规定,明确界定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的内容和标准,拨离行政审批事项多项。三是审查权力。组织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,清理不符合上级政策规定的“红头”文件,解决在制度上增设权力、保护部门利益、放大自由裁量权等问题。

  纪检监察“把关”。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,围绕对领导干部、重点领域、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的监督,切实把权力看管住。一是掌握权力运行动态。要求驻在部门定期上报“三重一大”、“三公经费”、“权力运行”等工作报告单,并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和执行情况的专门档案;创新实行有关工作机制,对各部门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。二是坚持权力“过头”就打。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和环节的专项治理,及时解决苗头和倾向性问题;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市场经济活动、违规收送礼金、侵占国家和集体资产等违纪违法案件。

  自身建设“过关”。一是增强能力素质。深入开展能力建设活动,全面提升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。通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展馆、开展廉政党课教育、组织观看专题片等活动,进行全覆盖、全方位、多角度的教育培训,不断提升自我教育、自我监督、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。二是规范执纪行为。坚持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,做到依法监督监察、依法查办案件;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以客观公正和理性良知为导向,注重职工感受和社会效果。三是严格机构管理。配优配强驻在部门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,严格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,建立完善案件查办、审理和监督等相互协调、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树立秉公执纪、清正廉洁和“可亲、可敬、可信”的良好形象。(王昌艳 吴青泽)